壹、
前言
 
  節能減碳已成為國際間最受關注的課題,為協助廠商降低能資源耗用與溫室氣體排放,提升我國產業生產效率與綠色競爭力,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執行「製造業節能減碳服務團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提供「節能減碳技術輔導」以及「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示範推廣」,協助廠商診斷節能減碳潛力,落實節能減碳改善,或依循環保署溫室氣體抵換專案推動原則與程序,取得減量額度,獲得生產成本降低以及碳資產之雙重效益。
 
貳、
輔導內容
 
凡依法登記之製造業廠商,包括辦理工廠登記或免辦工廠登記之工廠,均可依自身需求申請下列輔導:
 
一、
節能減碳技術輔導
 
(一)
諮詢訪視
 
 
1.輔導家數:
200工廠,依申請順序提供輔導,額滿為止。
2.輔導內容:
協助工廠進行節能減碳基線清查、釐清技術問題與需求,並提出相對應之改善建議(詳見附件1)
3.輔導費用:
免費。
 
(二)
中小企業節能診斷
 
 
1.輔導對象:
中小企業(員工人數少於200人,或公司資本額不超過8,000萬者)。
2.輔導家數:
130工廠,依申請順序提供輔導,額滿為止。
3.輔導內容:
協助工廠診斷廠內高耗能、高溫室氣體排放之設備或系統,完成節能減碳潛力評估、問題分析、改善建議,並協助落實改善(詳見附件2)
4.輔導費用:
免費。
 
(三)
耗能設備效率檢測輔導
 
 
1.輔導家數:
10工廠,依自籌款繳交順序提供輔導,額滿為止。
2.輔導內容:
協助工廠針對廠內耗能設備/系統,應用節能減碳潛力調查表及檢測儀器,完成問題診斷及能源使用效率檢測,以提供改善建議,並協助落實改善,進行成效評估與改善結果追蹤(詳見附件3)
3.輔導費用:
每家工廠需繳交7.7萬元自籌款。
※經濟部工業局擇定重點輔導之中堅企業,申請節能減碳技術輔導,將優先獲得輔導協助。
 
 
 
 
 
二、
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示範輔導
 
1.輔導家數:
遴選5有意願推動溫室氣體抵換專案之工廠。
2.輔導內容:
協助工廠應用環保署認可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撰寫「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計畫書」,並按環保署抵換專案推動原則與程序辦理(詳見附件4)
3.輔導費用:
免費,受輔導工廠應配合年度工作期程管理以及年底推廣說明會進行經驗交流。
※經濟部工業局擇定重點輔導之中堅企業,申請抵換專案示範輔導,將於遴選時獲加總分3分。
 
參、
其他服務
 
  除上述輔導資源外,本計畫尚提供其他節能減碳服務,歡迎廠商於「輔導申請表」勾選所需服務後回擲,俾利提供相關資訊、服務。
 
一、
節能減碳輔導說明會
 
  預計於2~8月辦理5場次輔導說明會,說明本計畫節能減碳輔導資源、措施、技術及改善案例,並介紹人才訓練專班、節能減碳診斷工具、本土減量方法應用工具等服務內容。
二、
節能減碳人才訓練專班
 
  預計於6月辦理1梯次「製造業節能減碳人才訓練專班」,招收40名學員,課程涵蓋節能減碳技術、溫室氣體管理及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等相關主題,內容深入且實用,歡迎有興趣之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屆時如報名人數過多,將優先保留製造業從業人員之參與名額。
 
※本專班課程定價新台幣14,000元整(含稅)/人,由工業局負擔每位學員50%學費(7,000元/人),學員
 自付50%學費(7,000元/人);學員身份如屬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經濟部工業局擇定重
 點輔導之中堅企業員工,學員自付30%學費(4,200元/人)。
三、
節能減碳診斷工具應用說明會
 
  預計於7~8月辦理4場次應用說明會,採取單機實地演練,介紹本計畫開發之節能減碳診斷工具之操作方式,期提供廠商使用者自我診斷廠內空調、空壓、熱能及照明等公用系統之運作狀況,並藉由誘導式問項,掌握廠內節能減碳潛力、作法以及改善效益,進而落實節能減碳改善。有意申請之工廠,請逕上診斷工具網站(http://ghg.ftis.org.tw/tools),完成會員帳號申請與登錄。
四、
本土減量方法應用說明會
 
  預計於3~12月辦理3場次應用說明會,說明本計畫研訂之本土減量方法、案例與工具表單,期使與會者瞭解減量方法之適用條件、執行邊界、排放減量計算及監測方法等內容,以增進廠商推動減量專案之基礎概念,進而向環保署提出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申請。
五、
節能減碳輔導成果發表會
 
  預計於11~12月舉辦1場次輔導成果發表會,邀請參與輔導之廠商代表現身說法,分享實務推動經驗及改善之技術與成果,期藉此節能減碳技術交流管道,推廣至國內企業界共同學習成長,以增進產業綠色競爭力。
 
肆、
輔導/服務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月底前(視輔導項目實際情形調整,額滿為止),請填具「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暨輔導申請表」(如附件5,以傳真、E-mail或郵寄擲回服務團即可,本計畫將主動聯繫通知。)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服務團聯絡人「林居宏工程師」,電話:(02)2393-3769分機614、傳真:(02)2393-3897、E-mail:tigers@ftis.org.tw;或洽本局所轄工業區服務中心。其他訊息可見「製造業節能減碳服務團資訊網」(http://www.ftis.org.tw/tigers)。
 
伍、
注意事項
 
一、
當年度已接受政府節能輔導計畫之業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
二、
工業局或本計畫執行單位得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定期安排查訪。
三、
受輔導廠商於輔導結束後3年內,有義務配合工業局填報成效追蹤表,並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