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領有「登記證照名稱」且載明經營光學、光電相關業務者,均可加入本會成 為會員。
2.申請入會手續:
(1)填寫「入會申請書」一份、
「會員會籍登記表」兩份、
「會員代表登記表」每位代表兩份。
(2)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等影本各兩份。
*以上表單所載各欄請照實詳細填寫,字跡力求清楚, 並請用正式公司(工廠)印章,不可用橡皮印章。
*以上檢附資料一份存於公會備查,一份報以主管機關。
3.會員代表:
*本會每一會員按其
登記資本額在三千萬以上者,為甲級會員廠,得推派會員代表三名。
登記資本額在三千萬(含)以下者,為乙級會員廠,得推派會員代表兩名。
贊助會員得推派會員代表一名。
*會員代表均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每一代表為一權。
贊助會員無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4.經本會調查送理事會審查通過後通知繳費入會,並報內政部核備。
5.會費:於每年一月按年費繳納之;新入會會員依照實際加入月份一次繳納之。
(1)新會員入會時,應一次繳納入會費新台幣五仟元。
(2)常年會費: 按其 登記資本額在三仟萬元(含)以下者,每月繳納新台幣兩仟元; 登記資本額在三仟萬元以上者,每月繳納新台幣三仟元。
(3)贊助會員會費:每月繳納新台幣一仟元。
(註: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而以「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取代之。所謂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則指: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依商業登記法第25條規定請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就已登記事項發給之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