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9年10月22
發文字號:貿展字第 09902508110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受理100年度會展業者「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之業務補助申請。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補助辦法」)第12條第1項及「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推動國際會議及展覽在臺辦理補(捐)助原則」。
公告事項: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