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 通知
Exhibition Supporting Project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
Exhibition Supporting Project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
102年度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
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敬請把握機會
經濟部為持續協助企業赴海外參展拓銷,公告辦理102年度海外參展補助計畫,補助展覽期間為102年1-12月,補助項目為場地租金,補助市場限公告補助之市場,優先順序依經濟部公告之重點拓銷市場、各洲重要拓銷市場及其他市場。(本次補助計畫申請日至101年10月31日即截止,請儘速申請)
一.申請資格:
1.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貿易局登記之公司或商號
2.前一年具有出進口實績(100年7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
3.前一年未受暫停出進口處分
4.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費紀錄
※廠商可逕至本系統“申請帳號”項下申請帳號(工商憑證或統一編號)及密碼,系統將自動檢核資格,廠商毋需另行查詢。
二.每一廠商102年度可申請補助額度:
出進口實績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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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上限(單位: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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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實績< 1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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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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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美元≦實績<1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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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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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萬美元≦實績<2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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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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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績≧200 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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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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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一展覽補助額度:(不限申請展數)
每一展覽租用一個攤位(設定為9平方公尺)補助新台幣(以下同)2萬元,每增加一攤位,增加補助5,000元,每展補助上限為4萬元;補助項目為國際展覽之場地租金。
四.補助市場優先順序:
(一)第1級(重點拓銷市場):
中國大陸、印度、越南、印尼、俄羅斯、巴西、埃及、土耳其、墨西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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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2級(各洲重要拓銷市場):
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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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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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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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緬甸、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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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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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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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及近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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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卡達、伊拉克、阿曼、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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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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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秘魯、哥倫比亞、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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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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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波蘭、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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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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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奈及利亞、肯亞、安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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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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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德國、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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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3級(其他市場):
香港、美國、日本、韓國、荷蘭、澳大利亞、加拿大、義大利、比利時、西班牙、芬蘭、瑞典、以色列、紐西蘭、瑞士、丹麥、挪威、斯洛伐克、奧地利、約旦、斯洛維尼亞、巴拿馬、委內瑞拉、厄瓜多、葡萄牙、烏克蘭、巴布亞紐幾內亞、愛爾蘭、、敘利亞、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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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公告內容請至補助業務管理系統網站(https://espo.trade.gov.tw)查詢,或來電洽詢專案辦公室。
本業務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成立「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執行。 TEL:(02)2567-3360,分機55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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