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廠商培訓碩士人才之責任義務 簡要說明如下:
1. 廠商培訓碩士人才,每個員額須支付學校總額20萬元(從入學至畢業)。
2. 廠商所支付之員額以最後入學的人數為準(與申請時之簽約人數無關)。
3. 經濟部會相對補助每位學員10萬元給學校。
4. 每位學員每學期需繳學費約 2.x 萬元。
5. 每位學員每月可領學校工讀助學金2000元。
6. 上課科目及論文方向可由廠商提供建議。
7. 只要3人選讀即可開課。
8. 畢業須修滿30學分(除論文外2年只需選修6門課)。
9. 學員可於寒暑假至廠商公司實習,但必須給薪水。
10.學員需與廠商簽約2年畢業後至廠商公司上班。
11.廠商現職員工也可報考。
附件為99年秋季產業碩士專班申請須知、計畫書格式、合作同意書,
需要進一步說明請來電
23924505-8736
0921339225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王圳木博士(資訊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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