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商標及ECFA產證輸出入管理」宣導會
ECFA早收貨品臨時原產地規則已於本(100)年1月1日生效實施,而對於國外接單台灣出口或國內貿易商接單,國內製造商出口之三角貿易型態,也可適用ECFA優惠關稅,預期我國出口屬於大陸方面早期收穫清單貨品適用ECFA優惠關稅之比率將提高,為我國廠商創造更多的貿易商機。
此外,仍有部分進出口廠商因不諳「貿易法」第17條第2、3款之規定,未正確標示產地及申報商標,造成通關困擾,甚至因違規而遭受處分。為協助相關業者了解正確之產地標示、產地認定、商標申報程序及ECFA產證與三角貿易適用相關規定,以加速貨品通關作業,掌握貿易商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特別辦理本宣導會,活動免費,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暨高雄辦事處
協辦單位: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財政部台中關稅局
高雄市、高雄縣、台南市、台南縣、台中市及台中縣等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外貿協會高雄、台南及台中辦事處
外貿協會高雄、台南及台中辦事處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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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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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講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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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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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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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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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致詞
貴賓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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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官
高雄、台南、台中等進出口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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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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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標示與商標申報--貿易法規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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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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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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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產證及三角貿易適用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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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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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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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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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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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標示、認定、申報商標及ECFA產證通關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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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代表(高雄、台南場)
財政部台中關稅局代表(台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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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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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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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局及關稅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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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場:100年7月21日(四)外貿協會高雄辦事處5樓會議室(高雄市民權一路28號5樓)
台南場:100年7月26日(二)外貿協會台南辦事處15樓演講1廳(台南市成功路457號15樓)
台中場:100年8月3日 (三)台中世貿中心3樓大禮堂 (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3樓)